退款政策
取消、撤回订购及退款政策
生效日期:2026-11-01
本政策是 Palliwa 使用条款的组成部分。本公司作为提供代购服务的通信销售经营者,保障《电子商务等领域消费者保护法》(전자상거래 등에서의 소비자보호에 관한 법률)(以下简称"电子商务法")规定的用户权利。本政策的任何条款均不限制法律规定的用户权利。
所有退款均退回至原支付方式。本公司处理退款后,根据支付服务及发卡机构的不同,到账可能需要 3 至 10 个工作日。
1. 购买商品前取消
- 如本公司尚未购买商品,您通过电子邮件(support@palliwa.com)告知订单号后,本公司将立即全额退款。
- 本公司会在付款后 12 小时内购买商品,因此请尽早提出取消申请。
2. 购买商品后取消
- 本公司已购买并发出商品后,无法中止配送。在此情况下,您可以在收到商品后,按照第 3 条规定的撤回订购程序退回商品。
- 如本公司本可以中止配送,则按照第 1 条全额退款。
3. 撤回订购(无理由退货)
根据电子商务法第 17 条,用户可在收到商品之日起 7 日内撤回订购。
- 请通过电子邮件(support@palliwa.com)告知订单号及需退回的商品。本公司将告知您退货的韩国境内地址。
- 请将商品以未开封的状态、按收到时的原包装退回。
- 因无理由退货产生的退回费用(韩国境内快递费)由用户承担。
- 本公司将在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,全额退还该商品的支付金额。
- 根据电子商务法第 17 条第 2 款,以下情形将限制撤回订购:因用户损坏包装或使用商品导致商品价值明显降低的;已开封的食品、化妆品、卫生用品;因时间经过导致商品价值降低至难以再次销售的。
- 即使用户已离开韩国、无法在韩国境内退回商品,仍可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申请撤回订购,但商品须退回本公司后方可退款。
4. 商品瑕疵、错发、破损
- 如您收到的商品与订单不符,或存在破损、瑕疵,请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订单号和照片。根据电子商务法,您可以在收到商品之日起 3 个月内,或自知道该事实之日起 30 日内提出申请。为便于在您停留期间处理,建议您尽早告知。
- 经本公司确认后,将全额退还该商品的支付金额;如用户希望且在停留期间内可行,也可以重新发货。
- 在此情况下,退回费用由本公司承担。如能通过照片等方式确认,本公司可以无需退回商品直接退款。
5. 因本公司原因的退款
在以下情形中,即使用户未提出申请,本公司也将退款并通过电子邮件通知。
- 经确认无法配送至住宿地址的:全额退款
- 商品售罄且无替代商品,或用户不同意替代的:退还该商品金额
- 因本公司原因未能在退房日期前送达的:全额退款
6. 因用户原因未能完成配送
- 因用户填写的地址、房间号、预订人姓名有误,住宿拒收快递,或用户不在等原因导致未能完成配送的,本公司将与用户协商后尝试重新配送。届时,额外的配送费用可能由用户承担。
- 如无法重新配送且商品已退回本公司,则按照第 3 条处理。
- 因用户停留期间变更而在配送前离开住宿的,亦按上述规定处理。
7. 退款金额及方式
- 退款以支付时的韩元(KRW)金额为准。用户的发卡机构或支付服务所产生的汇率差额及手续费,本公司无法退还。
- 部分退款时,适用套装折扣的商品按折扣后的单价退款。
- 退款处理完成后,本公司将通过电子邮件通知您。
8. 咨询
有关取消、退货、退款的咨询,请发送电子邮件至(support@palliwa.com)。我们将在工作日 24 小时内回复。